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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部门:校医院 发布时间:2025-10-14 浏览:

各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及全日制大学生:

根据《对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5〕20号)精神,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参保缴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标准

1.普通学生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2.陕西省内特殊贫困人员享受资助政策,个人缴费标准按后期文件执行。

3.陕西省外特殊贫困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参保缴费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叁、待遇享受期

1.符合连续参保:即2025年度在生源地或学籍地(非本校)已参保,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校连续参保的老生(含本、硕、博),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6年度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2.不符合连续参保:即2025年度在生源地和学籍地都未参保(断保),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按照长效机制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能报销。

具体医保政策如有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有关常见问题解答请查阅《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

四、参保流程

1.请各培养单位辅导员组织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参保信息登记表,委派专人提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并足额缴纳保费,保费暂存大学生参保专户。

2.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参保信息并录入西安市大学生参保系统,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3.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按审核通过名单,将信息录入西安市税务系统,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4.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按税务审核名单,将参保费转入对应银行进行缴费。

5.经税务、市医保缴费确认后,参保流程结束,参保成功,大学生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五、材料提交和保费缴纳

(一)材料提交

1.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请自愿参保的大学生按班级填写《2026年度大学生参保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请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委派专人统计整理,将电子版命名为齿齿学院齿齿级齿齿班本科生/研究生参保信息登记表,纸质版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提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2.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

陕西省享受参保资助的特殊人员须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身份信息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

(二)保费缴纳

请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委派专人征集并缴纳保费。缴纳流程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参保信息登记表后,开具收款收据,缴费人持收据至医院挂号室办理缴费业务(收据绿色联交回医保办公室)。

普通大学生按照400元的标准缴纳保费。陕西省享受参保资助的特殊人员暂不缴纳费用,只需提交相关材料,待上级文件明确缴费标准且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缴费。

六、政策说明

1.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不得重复参保。选择在校参保缴费的学生,在家乡无需重复缴纳当地医保。大学生医保只能通过学校统一缴纳,不可自行手机或银行缴纳。

2.陕西省以外的学生如在校参保,网上缴费后请立即将个人之前的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办理停保。停保流程: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础笔笔—左下角“地方专区”—点击本省地区—业务办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陕西省内的学生系统会自动停保,不用个人办理。

3.大学生医疗保险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住院同步解决,参保工作关系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大学生个人,明确大学生参保意愿,积极组织大学生参保。请各位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和保费征集缴纳工作,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七、受理时间及地点

为保证参保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单位根据《参保业务受理时间安排表》的时间进行办理(见附件3)。

受理地点:长安校区、雁塔校区校医院一层医保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长安校区  赵老师   学府医院一层收费大厅左拐

联系电话:85318790  

2.雁塔校区  马老师   校医院一层103室

联系电话:85303590



校医院

2025年10月14日